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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Feb 3, 2024 5:46:46 GMT
税务局连续第六年在其电子总部公布截至日欠国库最多的债务人名单。此次于 10 月 1 日上周四公布,履行了“由于 COVID-19 的特殊性,“在极端情况下”,法律允许延期。 作为违约者(其中一些是已知的,另一些是匿名的)的压力工具,以解决他们与财政部的债务,该列表包括有关每个人的以下信息: 广告 1. 债务人的身份识别: 自然人:NIF、姓名。 法人和其他艺术实体。35.4 LGT:NIF 和公司名称或名称。 2.符合第 1 条要求的债务和待付款罚金的联合金额。95之二LGT。 债务人必须满足哪些要求才能出现在名单上? 根据艺术。9月21日第34/2015号法律第18号部分修改了12月17日第58/2003号法律《一般税》,引入了新的艺术。 根据第 95 条之二关于公布相关不遵守纳税义务情况的规定,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税务机关将同意定期向公共财政部公布债务人的全面名单,以进行债务或税收制裁: 广告 a) 欠税和待缴罚款总额超过 1,000,000 欧元。 b) 也就是说,在进入自愿期后,债务或税收罚款尚未支付。 就本条规定而言,不包括递延或暂停的债务和税收处罚。 之前出现在列表中的防御选项有哪些? 列入名 B2B 电子邮件列表 单的建议将传达给受影响的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在收到建议之日起 10 天内提出指控。出于这些目的,税务机关认可已尝试在利害关系方的税务住所向其发出包含其内容全文的通知,这足以理解已进行的所述通信。 所提出的指控必须专门针对重大、事实或计算错误的存在。 由于上述原因,当有可靠证据证明上述确定的法律要求不符合时,税务机关可以同意更正清单。在没有提出适当指控的情况下,税务局有可能当然同意更正该清单。 一旦进行了适当的纠正,将发布出版协议。 无论如何,发布日期必须发生在每年上半年,相应的文件和记录将由部长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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